小米電器因涉嫌侵犯格力電器的專利權,已被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禁止生產和銷售相關產品,需支付人民幣185萬元的賠償費用。這一裁決是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于2022年12月22日做出的。
此事件涉及到小米官方旗艦店售賣的一款名為“米家小米電風扇”的產品,據稱其外觀設計與格力公司的某款產品存在相似之處,從而構成侵權行為。
根據中國專利法的相關規定,侵權行為需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侵權人具有實施侵權行為的能力;二是侵害了他人的專利權;三是被侵權人沒有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侵權行為的發生。
此案中,小米官方旗艦店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的產品并未侵犯格力的專利權,因此法院最終作出支持格力的判決。同時,這也表明消費者在購買家電產品時,應更加注意產品的外觀設計,避免購買到未經許可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