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在臺北市長任內卷入了京華城弊案,臺北地檢署對此展開調查,30日一早,七名檢察官兵分四路,前往柯文哲位于臺北的住所和辦公室,依法搜查并約談相關人員。據了解,柯文哲被移送北檢復訊后,提出了拒絕夜間偵訊的要求,要求檢察官當庭逮捕自己。檢察官隨即開會,決定當庭逮捕柯文哲。
然而,由于時間太晚,柯文哲無法接受這樣的訊問,因此他主張拒絕夜間偵訊。檢察官考慮到柯文哲涉貪污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為若不采取措施,恐會影響案件調查進度。于是,檢察官當庭諭知逮捕,并告知相關權利、交付逮捕通知書。
根據司法部的規定,檢察官可以當庭逮捕嫌疑人。被捕后,嫌疑人有權獲得法律援助,并有機會提起上訴。此外,警方還會對其住所進行全面搜查,以確定是否存在其他違法行為。
對于此次逮捕事件,輿論普遍關注柯文哲的政治地位以及其是否涉嫌違法。臺北市警察局已正式對外公布,柯文哲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