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西寧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西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犯罪嫌疑人顧艷華貪污、受賄、挪用公款一案進行了一審判決。顧艷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貪污上億元!
法院經過審理查明,被告人顧艷華長期利用擔任青海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之便,伙同他人共貪污公款13447萬元,手段極為惡劣,嚴重破壞了黨和國家機關的正常運行秩序。
在受賄方面,顧艷華利用擔任青海省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省級儲備油承儲指標獲得、儲備庫建設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89萬元。這些賄賂大都是由顧艷華妻子王忠輝等人協助實施的。
此外,顧艷華還利用擔任青海糧食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之便,為謀取個人利益,伙同他人挪用公款2200萬元。
顧艷華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貪污上億元的行為引起了廣泛關注。同時,這個案例也對全國范圍內貪污腐敗現象進行了警示,提醒大家要時刻保持警惕,對于任何要求或者紅包等非正當的利益都要堅決拒絕,不能讓貪婪蒙蔽自己的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