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肆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廈門鑫一線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因歌曲《我愿意》的版權問題引起糾紛。原告主張被告侵犯了其作品的改編權,請求禁止兩被告進行相關演出和宣傳活動,并賠償經濟損失。被告則堅稱其并未構成侵權,提供的證據足以證明原告夸大了經濟損失。
法院經過審理后,判定兩被告的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并支持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兩被告需要停止一切相關演出和宣傳活動,不得再利用相同的宣傳方式,否則將面臨罰款和刑事責任。
關于版權證書的問題,徐紫薇承認她的歌詞出自《長得丑活得久》,但也堅決否認王七七抄襲。對于版權爭議,起訴方提供了大量的事實證據,包括歌詞相同、傳播渠道等。
近年來,隨著網絡文化的興起,版權保護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的網站顯示,《長得丑活得久》是由徐紫薇代表作。然而,如果仔細審查這些文件,可以發現該曲與其他音樂作品有著高度的相似性。
此外,法院強調了版權登記的重要性,指出登錄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官方網站,就能查詢到被侵權的作品的信息。而在這種情況下,被告無需提供任何證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