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關于開心果盜竊案的報道引發了公眾的高度關注。據稱,在此案中,遼寧的曹氏兩兄弟被判無期徒刑后持續喊冤,聲稱在獄中遭遇了真正的罪犯“小三子”。今年4月,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舉行聽證會,其中包括了案件的關鍵證人。然而,8月3日,曹氏兄弟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通知書,他們的多年申訴再次被駁回。
這一系列事件追溯到了1999年,當時曹慶三和曹波三兄弟被指控盜竊大量開心果和大杏仁。盡管兩人堅持認為所購商品來自一個名叫“小三子”的人處,并提供了相關交易細節,但在服刑期間,曹慶三在監獄內遇見了疑似“小三子”的蔡某濤。后者提供了一張帶有曹慶大家人地址的照片,這似乎證實了他們的說法。然而,蔡某濤隨后否認自己就是“小三子”,并稱之前提供的供詞是在壓力之下做出的。
最高法駁回了曹氏兄弟的申訴,認為他們的新證據不足,因為其供詞與其他證據存在矛盾。同時,法院強調,蔡某濤的供詞與其他證據相悖,并指出了證據之間的差異,包括對于關鍵人物身份、事件過程的不同描述等。
面對申訴被駁回,曹氏兄弟表示無法接受,并考慮進行進一步的申訴。他們的代理律師則認為,最高法的決定主要基于言辭證據,忽視了案件存在的疑點,比如盜竊手法不明等問題。目前,曹氏兄弟的案件還在持續的申訴和法律交鋒中,試圖揭露真相的道路變得異常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