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區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醉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其中,海淀區區委政法委原副書記王文贊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而受到了法律制裁。他于2024年3月9日飲酒后駕車,在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最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經過鑒定,王文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了262毫克每100毫升。
與此同時,海淀區西北旺鎮屯佃村村委會委員、屯佃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李海峰也因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的問題受到了處理。在2021年間,李海峰曾兩次收受了管理服務對象姚某某的禮金共計2850元。此外,他還三次接受了姚某某的宴請,餐費全部由姚某某支付,李海峰則需要自己承擔餐費的450元。
最后,北京萬柳頤和停車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王良才因公車私用問題也被點名批評。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期間,王良才多次違反公司規定,擅自使用公車用于私人事務,總計行駛里程約380公里。這種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損害了單位形象。鑒于此,王良才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