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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剖析:“小金庫”的腐敗深淵——以黃琦案為例
近日,《廉潔四川》發布了題為《“小金庫”謀取私利,“女管家”鋃鐺入獄》的文章,詳細披露了廣漢市自然資源局原黨委委員、機關黨委書記黃琦的腐敗案件。本文將進一步探討這一案例中的關鍵環節及其背后的社會影響。
黃琦,女,漢族,1980年10月出生,四川廣漢人。2002年5月開始步入仕途,先后擔任廣漢市北外鄉副鄉長、廣漢市金雁街道黨工委委員兼統戰委員以及辦事處副主任等多個要職。2023年5月,黃琦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行為被廣漢市紀委監委立案調查,并于同年7月被雙開。
**二、“小金庫”的形成與發展**
黃琦最初接觸到“小金庫”是在2020年初,當時她作為廣漢市金雁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接過了由新任黨工委書記鐘某(已另案處理)交予的第一筆1萬元現金“辛苦費”。盡管心存疑慮,但她為了維護與上級的關系選擇了默許甚至積極參與這種非法行為。此后,隨著資金規模逐漸擴大至240余萬元,“小金庫”的運作愈發復雜。
**三、黃琦的心理變化**
黃琦出身于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依靠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不錯的職位和社會地位。然而,她的丈夫來自富裕家庭,經常帶著她出入高端社交場合,這使得她在心理上產生了極大的不平衡感。加之長期與商界人士交往密切,使她逐步喪失了道德底線,沉迷于權錢交易之中難以自拔。
2016年至2020年間,黃琦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商人賄賂,數額從最初的幾千元發展到最后的幾十萬元。特別是在擔任“街道二把手”期間,更是通過各種方式獲取巨額利益,甚至不惜為他人違法活動提供庇護。
2023年7月,黃琦因嚴重違反黨紀國法被判刑三年,并處以高額罰金。此事件不僅暴露出基層政府內部監管機制存在的漏洞,也警示廣大黨員干部必須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堅決抵制任何形式的利益誘惑。
綜上所述,黃琦案再次提醒我們:任何試圖通過不當手段謀取私利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同時,加強對公職人員的思想教育及制度約束仍是防止此類問題發生的根本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