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市基礎教育“規(guī)范管理年”行動實施方案》中,提到了完善教育收費治理工作機制的具體措施,您能否詳細介紹一下這些措施?
方案中提到,將深入研究并完善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的管理要求,同時加強教育收費標準的動態(tài)調整機制研究。請問,這些調整的目的是什么?如何確保收費標準既合理又透明?
另外,方案強調要堅持公益性原則,加強學生餐費管理,確保師生膳食質量。請問教委在實施過程中,有哪些具體措施來保障這一目標的實現?
教委還要求學校嚴格執(zhí)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這是出于怎樣的考慮?如何確保學校在收費方面更加公開、透明?
此外,方案中明確嚴禁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學校進行考核排名,對教師進行排名獎懲。這一規(guī)定的出臺有何意義?如何具體落實?
對于義務教育學校,方案提出了嚴格的考試管理規(guī)定,包括禁止組織周考、月考等,以及禁止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等行為。請問教委如何看待這些規(guī)定的實施效果?
最后,方案中還嚴禁了學校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以及采用競賽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請問教委如何確保這些規(guī)定得到有效執(zhí)行,以維護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