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驛區公安分局發言人回應:6月28日9時30分,我們接到報警,稱龍泉驛區洛帶鎮府興街發生交通事故。經過初步調查,28日9時11分,唐某某(男,23歲)駕駛一輛輕型封閉貨車在洛帶鎮府興街向后倒車時,不幸與后方駕駛電動自行車的劉某某(女,54歲)發生碰撞,導致劉某某受傷。目前,我們的交警部門已經依法對事故進行了認定,并正在開展進一步的調查處理。
記者追問:現場有目擊者稱認識司機,并聲稱有派出所所長的電話,這是怎么回事?
龍泉驛區公安分局發言人解答:事故現場附近的一家店鋪工作人員冷某某(女,36歲)在圍觀時,發現貨車司機是熟人,于是上前幫忙理論。期間,她與劉某某發生了口角,并提到了“我有所長電話”。
我們進一步查明,冷某某所提到的電話,實際上是2017年5月30日凌晨,她在與他人發生糾紛后,在派出所調解時留下的。她與派出所所長并不相識,也沒有任何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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