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撫州廣昌縣融媒體中心發布消息,縣長王峰攜女兒身著古裝,在蓮池中漫步,共同表達對蓮花的熱愛和對蓮文化的深刻理解,為廣昌白蓮代言。廣昌被譽為“中國白蓮之鄉”和“中國蓮文化之鄉”,是全國最大的白蓮科研生產中心、集散中心和價格形成中心。自2006年起,廣昌蓮花旅游文化節已連續舉辦19年,成為一個集文藝晚會、美食品鑒、商貿展銷、招商推介等于一體的綜合性活動。
在宣傳片中,王峰與女兒的對話展開。女兒詢問為何每年此時廣昌都要舉辦蓮花節,王峰解釋說,蓮花節是廣昌向世界展示蓮花美好品格的窗口,不僅是節日,更是文化交流與傳承。女兒在片尾邀請大家來廣昌過一個不一樣的暑假。
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縣長代言并不罕見。近年來,一些縣長親自出鏡,或擔任旅游形象大使,或直播帶貨,或成為“網紅”,以提高地方關注度。但王峰攜女兒共同出演宣傳片的情況較為少見。
宣傳片發布后引起熱議。有網友認為,這可以提高活動知名度并節省拍攝費用。但更多人認為,參與政府宣傳片演出是一個展現自我的平臺,即使無償,也可能給人“夾帶私貨”的感覺。
地方政府拍攝的宣傳片代表官方意愿和形象,無論演出者是誰,都會被打上官方標簽。這種演出自帶關注度和傳播力,對主演者來說是提升知名度和形象的機會。因此,主辦單位應遵守避嫌制度,主演者的選擇應經得起公眾審視。
回到宣傳片,不論拍攝和表演水平如何,劇情和對白給人“量身定做”的感覺,存在明顯的“違和感”。主辦單位的出發點和縣長的動機可能是好的,但這類宣傳片不應展示個人形象,不應評選“和諧家庭”,更不是推廣“親子活動”,而是由政府財政支出、主流媒介宣傳推廣、官方直接背書的嚴肅活動,實在不適宜官員攜家屬主演。否則,官員可能賣力不討好,宣傳效果可能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