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房深圳:優化分區住房限購政策地產政策的通知》已經從單一的購房政策向多方面的優化發展。首先,針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和成年單身人士限購一套住房的規定進行了優化,他們可以在鹽田區、寶安區、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范圍內購買住房。
其次,符合條件的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在這些區域購買商品住房,用于解決員工住房的需求。通知還規定,同時滿足設立年限滿一年、在本市累計繳納稅款金額達100萬元人民幣、員工人數10名及以上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在鹽田區、寶安區(不含新安街道、西鄉街道)、龍崗區、龍華區、坪山區、光明區、大鵬新區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
此外,通知還支持在本市有開發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相關房地產中介機構開展商品住房“收舊換新”和“以舊換新”工作。對于實施“收舊換新”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購換房人舊房時不受本市關于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購房政策的限制。
最后,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供房屋交易便民服務,優化商品住房“帶押過戶”流程,提升房地產交易便利度。這些措施將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提高房地產市場的運行效率,促進深圳市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